加盟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2、认同公司发展理念,有强烈的创业欲望,愿意和公司建立事业伙伴关系。
3、有一定运作资金和仓储条件。
4、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一定组织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1、加盟者:可以以个人、多人合伙或公司法人等多种形式与总部签订加盟特许经营合同。
2、资金: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用以支付加盟权费,装修,项目开办及购置设备等相关经营运作费用。详见预算表(仅供参考)。
3、经营场地:使用面积50平方米左右。
4、营业执照:加盟者取得总部提供连锁特许经营加盟授权书及签订商标特许使用合同后,加盟者应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注册,办理独立的经济实体,加盟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总部无关。
5、加盟者愿意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加盟者向总部一次性缴纳加盟费及相关费用。
(2)按月向总部汇报经营情况。
6、加盟者必须严格按加盟协议履行,在合同期内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总部有权终止授权,作摘牌处理,保证金不作退还,双方终止合同。
(1)擅自做主不经总部书面同意改变经营范围的。
(2)擅自做主采用其他替代产品的。
(3)不接受和不配合总部指导、检查、监督的。
(4)不按时向总部结算货款的。
(5)不按总部识别系统制作店招的。
(6)严重违法经营而影响总部形象的。
(7)必须整改而多次书面通知不见效果的。
(8)加盟方不履行与总部签订各种合同义务的。